【导语】:汕尾市异地补办身份证要带、居民身份证-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;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采集检测回执等相关材料,
办理材料
1、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
2、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采集检测回执
3、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回执或者相关证明材料其中一个即可(证明合法稳定就业的,需提供劳动合同、工商执照等相关材料;证明合法稳定就学的,需提供经教育部门注册的学生证或学籍证明等相关材料;证明合法稳定居住的,需提供房屋权属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材料)
办理条件
省内异地办理身份证:
1、离开户籍地在汕尾市内合法稳定就业、就学、居住的省内外市居民;
2、在本市范围居住的户籍居民;
3、申办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换领、损坏换领、丢失补领业务。
注:对于首次申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;申请人提交的身份信息与人口信息管理系统中登记不一致的;对因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,且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等情况,将不予受理。
跨省异地办理身份证:
1、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合法就业、就学和务工的外省市户籍居民;
2、申请领取、换领、补领居民身份证;
注:全国(大陆地区)除广西、内蒙古、新疆、西藏等使用双语居民身份证地区以外,其余省份户籍居民均可在居住地公安派出所(办证中心)异地申请换领和补领居民身份证。

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