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导语】:在汕尾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合法就业、就学和务工的外省市户籍居民;需校验申请人稳定就业、就学或居住等材料证明。
办理材料
1、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
2、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采集检测回执
3、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回执或者相关证明材料其中一个即可(证明合法稳定就业的,需提供劳动合同、工商执照等相关材料;证明合法稳定就学的,需提供经教育部门注册的学生证或学籍证明等相关材料;证明合法稳定居住的,需提供房屋权属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材料)
注:全国(大陆地区)除广西、内蒙古、新疆、西藏等使用双语居民身份证地区以外,其余省份户籍居民均可在居住地公安派出所(办证中心)异地申请换领和补领居民身份证。
办理地点

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