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导语】:单位信息资料变更包含发生合并、分立、撤销、或破产等情形产生的单位名称、性质、地址等资料变更。如果变更信息为法定代表人(或负责人),须提供新法定代表人(或负责人)身份证复印件(加盖公章)。
单位信息资料变更包含发生合并、分立、撤销、或破产等情形产生的单位名称、性质、地址等资料变更。如果变更信息为法定代表人(或负责人),须提供新法定代表人(或负责人)身份证复印件(加盖公章)。
业务办理说明
1.可电子证照获取的材料申请人可不提供,如无法获取,则需要提交材料。
2.单位内的所有个人账户销户后才能办理单位注销。
申请入口
该业务暂不支持线上办理,线下办理在线预约:
申请材料
1.住房公积金单位账户注销登记表:
2.单位分立、撤销、解散、破产或者被合并的证明(包括上级单位或主管部门批准撤销、解散、政策性破产的文件,或人民法院裁定破产清算的文件,或工商部门责令关闭的文件和注销工商登记的文件等)
3.单位经办人身份证件
咨询方式
0660-3334223
办理窗口
汕尾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综合窗口
办理地点:汕尾市城区s241汕尾城乡金融中心大厦北侧约40米汕尾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综合窗口(159-164号)
办公电话:0660-3828201
办公时间:星期一至星期五(法定假期除外)上午8:30-12.00下午14:30-17:30
位置指引:乘坐公交112路、6路在深汕中心医院东门站下,步行560米即达市政务服务中心。











